今天開始,每週二、五晚上是讀家補習班B班刑法全修班。在32堂課裡,我要帶給同學的不只是刑法知識,更是思考問題的方向,因此,往後很多堂課裡,除了上課用書(刑總+刑分)之外,還會發蠻多的補充資料(光第一堂就有10頁),裡面不外乎是文章、實務見解,還有案例討論。
之所以刑法要上得這麼「活」,是因為大家要準備的是司律考試,考題非常靈活,思考就不能僵化。所以說,基本觀念固然會教,但它不是全部,更重要的是「怎麼用它」、「何時用它」。教同學思考刑法問題的方法,比填塞知識更有效,不然回家唸書就好,何必來上課?你說是不是~~